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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规划院组织召开《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等两项行业标准研

发布时间:2022-03-11|栏目:已发布的团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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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两项行业标准组织编制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肖邦国及标准与认证中心、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专业人员共同参会。

  会议期间,《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钢铁行业轧钢工序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两项行业标准编制组分别汇报了各项标准的立项和编制情况。听取汇报后,与会领导和专家重点针对该两项行业标准的文本内容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专业意见和宝贵建议,并对下一步标准编制和调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政府主管部门和钢铁企业掌握、报告碳排放情况,明确重点排放源,制定有效节能减排对策,特别是对于进一步研究钢铁行业配额分配、未来建立全国碳市场钢铁行业MRV制度、探索与国际碳市场对接可行性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钢铁行业轧钢工序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行业标准的制定,能够填补我国钢铁工业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空白,为相关部门执法提供依据,使钢铁企业掌握自身碳排放水平、明确减碳的必要性与有效途径,从而引导并促进企业加快实现低碳发展。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17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机制,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将团体标准作为科研项目成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团体标准纳入奖励范围。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中增加团体标准的评分权重。鼓励有关部门建立相关融资增信制度,激励企业通过执行团体标准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

  已有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重复制定团体标准;不得出现抄袭标准等侵犯标准著作权的行为;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名义进行营利和违法违规收费;不得利用团体标准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