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服务平台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四川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191-6038-1091,191-6036-8970 工作时间:8:00~20:00
平台问题:028-84684600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除外)
首页>团体标准 > 团标制定过程 > 征求意见 >

上海市新材料协会关于对《特种光学材料用氟化物》和《特种光学材料用偏磷酸盐》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栏目:征求意见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新材料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规程》及工作安排,标准起草单位按要求完成了《特种光学材料用氟化物》和《特种光学材料用偏磷酸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相关资料的编制,请有关单位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认真审阅,并将意见于2021年2月8日前将对标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上海市新材料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