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钧瓷文化研究会关于《红色钧官窑鉴定评级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研究会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河南省钧瓷文化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研究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红色钧官窑鉴定评级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研究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河南省钧瓷文化研究会
2021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