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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维诺斯:企业标准能否引用已被代替的推荐性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27|栏目:政策资讯 |浏览次数:
  企业标准能否引用已被代替的推荐性标准?新世纪以来,我国大力实施标准强国战略,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大背景下,标准联通将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而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工作的关键。如果企业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已被新标准代替,企业标准是否需要更新呢?
  一般认为,旧标准被新标准代替后,就不再是现行有效的标准,2022年4月,《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的形式正式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企业标准能否引用已被代替的推荐性标准?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引用已被代替或者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标准代表着规则话语权和产业竞争制高点,在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度重视标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将有利于推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标准能否引用已被代替的推荐性标准?因此,被废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而是更类似于企业自主选择的企业标准。以上就是成都维诺斯的简单回答,希望能帮到您,感兴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