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服务平台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四川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191-6038-1091,191-6036-8970 工作时间:8:00~20:00
平台问题:028-84684600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除外)
首页>新闻中心 > 政策资讯 >

成都维诺斯: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栏目:政策资讯 |浏览次数:
  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推进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促使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范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各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凡在该市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含在上述单位工作的个人),参与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资助。率先参与、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国际市场攻城掠地的强大武器。

技术标准制定及科研项目资助标准:
  (一)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

  (二)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给予30万元以内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15万元以内的资助

  (三)每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助

  (四)每主导制定一项省级地方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5万元以内的资助

  (五)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市级地方标准,给予8万元以内的资助

  (六)我市社会团体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市级团体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助

  同一企业使用同一专利同时研制多个产品、制定多项企业先进标准时,只资助一项企业先进标准,若一项标准已获企业先进标准资助的,则不得以修订版本再次申报企业先进标准资助。以上就是成都维诺斯的简单回答,希望能帮到您,感兴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