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执行标准吗?

是的,必须标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